宁波儿童福利院在哪里?
一、办理收养手续流程 1,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区或县级)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无子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 3,填写申请表并递交材料; 4,民政部门审核; 5,审核通过,领取《收养证书》。 二、申请收养的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
三、不能收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收养子女:(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在缓刑、假释考验期的;(三)患有严重传染病的。
四、收养的程序
(一)审查受理
民政部门接到公民的收养申请后,应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法的,可以批准收留该儿童。
(二)调查核实情况
收养部门应当派人到有关单位和部门调查被收养人的有关情况,包括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出生地、家庭状况、父母情况以及有无子女等情况,并进行调查核实。
(三)审查同意
对符合条件的,由收养审批机构作出许可决定,发给《收养证》。
五、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办理涉及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口的情况。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其他情形的收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