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给带孩子怎么办?
父母带孩子一般是基于情谊行为,而非法律上的义务,并且父母帮忙带孩子一般也是有选择权的,除非父母有义务帮助带孩子,比如,孩子未满8周岁且未成年人的父母无法实际履行对孩子的看护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能力照顾孩子的,需要履行帮助照请看护义务,否则,父母帮忙带孩子主要是基于情谊自治,即使明确答应带孩子,一般情况下也可以反悔,除非父母基于恶意,故意欺骗对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带孩子一方要离开的,如果给对方或者孩子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带孩子一方要离开的,如果自己未尽照请看护义务,那么就属于违约,需要赔偿对方和孩子造成的损失。
双方就带孩子协商未果的,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为衡量是非的准则,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未全部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以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调解不成的,如果双方就未成年子女探望权、子女抚养费等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