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硝唑副作用有哪些?
对肝脏略有损伤,引起肝功能异常或肝损害者约5%~10%。 消化道反应最为常见,表现为恶心、呕吐、厌食、腹泻和腹鸣; 神经系统症状也有发生,如头痛、头晕、眩晕、晕厥等; 对皮肤有影响,可以诱发皮疹、瘙痒、荨麻疹及光敏反应(服用后紫外线照射易发病);
血液系统影响少见,有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等。 还可以出现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女性月经紊乱及闭经。 孕妇禁用该药,如果必须用药,仅限于治疗必要时极短期应用。 新生儿体内有贮存的甲硝唑,可影响新生儿的生长发育;哺乳期妇女使用该药期间应暂停哺乳,以免药物通过乳汁进入宝宝体内,影响宝宝的正常生长发育。 肾功能减退的患者给予常规剂量即可,不需要调整。对于重症感染患者,如果怀疑有肾功能不全的表现时,可采用分次给药或减量给药等方法以减轻肾毒性的发生率。
特别提醒: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癫痫病史的患者应该慎用本药,因为该药可能会加重患者的精神障碍,诱发癫痫发作。 如果需要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应注意其药理作用可能产生的叠加现象。比如,抗疟药阿莫西林与甲硝唑合用可提高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疗效。但是同时口服这两种药物可能刺激胃肠道,造成不良反应增多。建议饭后服用,以减轻胃肠道的刺激。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因酒精会加重药物的毒性反应,尤其对于肝脏有毒性的药物更应该注意。
甲硝唑属于硝基咪唑类药物,该类药物都具有金属蓄积性,特别是二价铁离子和某些酶蛋白有较强的亲和性,所以在细胞内高度还原的环境下,产生细胞毒物和自由基,从而损伤DNA,故对厌氧菌和某些原虫有较好活性。甲硝唑主要用于厌氧菌和滴虫感染的治疗,由于其在妇科疾病中使用较多,所以一些报道也多对此方面进行评价,总结甲硝唑的不良反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消化道反应
多表现为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下降等,严重者可出现吐粘液、腹痛、腹泻,偶见食道炎和胃炎等。大多数报道认为甲硝唑消化道反应的发生率较高,发生率在14.29%~57.5% ,个别报道高达70%以上,但主要以轻微的恶心为主,严重恶心、呕吐者不多,一般症状出现于用药后24 h内,停药后均可恢复,在治疗期间,可给予对症处理,同时注意检查肝功能。
神经系统反应
可引起头昏、嗜睡、失眠、眩晕、头痛、肢体麻木、颤抖、四肢感觉障碍或视神经炎等。神经系统反应的发生率在19.44%~26.8%,主要以头痛为主,多为轻度或中度,多发生于用药后3 d内,停药后绝大部分均可迅速好转及恢复,个别患者可能比较严重,也有发生共济失调者。
皮肤反应
甲硝唑可引起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瘙痒、多形红斑、发热,有的可有光敏样反应,严重的可能引起剥脱性皮炎等。皮肤反应发生率在14.29%~28.57%,可能与患者个体素质或用药剂量有关,多数为皮疹及瘙痒,局部外涂止痒消炎药即可,症状较重者可口服抗组胺药,一般5~7 d均可减轻或消失。
口腔金属异味
许多患者在用药期间有不愉快的金属异味感,有的可能影响食欲,大多数在停药后即自行消失。此外还有个别报道甲硝唑可引起白细胞减少、心律失常、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低钾血症、癫痫发作等严重不良反应,考虑可能与患者个体素质或联合用药有关。
禁忌症和用药注意事项
甲硝唑为胎儿致畸因子,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也不宜使用;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血的患者禁用;因该药可在乳汁中达到相当浓度,因此哺乳期妇女也不宜使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另外该药有潜在致癌性,提倡短期足量使用,不宜长期服用。
服药期间及停药 2周内不能饮酒,不能用含酒精的药物及食物,否则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灼热感、心悸、头痛、恶心甚至血压下降等。
与西咪替丁、苯妥英钠、华法林及氯霉素等合用可能增加甲硝唑的血液毒性;与扑尔敏、氯苯那敏合用会加重嗜睡症状;与解热镇痛药合用,可加重胃肠道反应;与降糖药合用,可增加降糖药的作用,有低血糖反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