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几个月生?
医学上将怀孕期分为3个阶段:妊娠12周末以前称早期妊娠,13周至28周称中期妊娠, 第29周后称晚期妊娠. 临床上常将妊娠37周到40足周的分娩称为足月产 (即满40 周或39 周+6 天) 由于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不一,因此早产儿、超晚期产儿的发病率均较高;而母体在妊娠期超过40周时,发生高血压、糖尿病及前置胎盘等并发症的机会也增多,所以一般认为怀孕满37 周而不足42周娩出的新生儿为正常产儿. 但是,如果妊娠超过42 周分娩者,则为过期产胎儿,其死亡率较高,且易发生感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 所以,凡孕满28周以上的产妇,均应视为正常临产病人;凡孕龄不满28 周的产妇,按早产的性质处理.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有一位孕龄仅27+5 周,但因其胎死宫内,故行引产后按病理性流产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的《产科手册》规定:妊娠足月(满28 周至37 周),凡未临产而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终止妊娠:1. 活产妊娠经严密监护14 小时以上已无继续妊娠的必要和希望者. 2. 孕满28 周、胎肺不成熟者. 3. 有严重畸形而无继续妊娠的必要者和希望者. 但上述三项中第1项是指妊娠已达37+2 周以上;若因某些情况未能及时监护者,则应在确诊后尽快终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