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几个月生孩子?
通常,妊娠过程历时40周(280天),在此期间,胚胎可发育成胎儿,胎盘形成并供应胎儿生长所需的养料和氧气,分娩时,胎儿自子宫内逐渐向母体外移动而成为新生儿。但是,也有个别情况,妊娠不足37周(159天)分娩者,称为早产儿;相反,妊娠超过42周(294天)后,胎儿尚未成熟,称为过期产儿。
妊娠期间,孕妇各个系统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以适应妊娠期生理需求。如果上述变化不能顺利实现或不能得到完全代偿,就可发生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了解这些变化,及时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并发症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妊娠期间各系统和器官所发生的明显变化及可能出现的症状。
1. 神经系统:随着孕期的增加,母亲对胎儿的反应愈加强烈。在孕晚期,特别是临产后,可有轻度头疼、头晕、失眠、夜尿增多、情绪改变等症状出现。由于血容量及体内贮存铁的减少,使母体对缺氧的耐受力降低,轻微缺氧即可发作呼吸困难、心悸、胸闷等,严重时甚至出现晕厥。
2. 消化系统:胃肠道蠕动减慢,常伴有恶心、呕吐、食欲缺乏、腹胀、便秘等。随着腹部增大,上腹胀痛更明显。若合并妊娠高血压,则常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注意力不集中、嗜睡等症状,且程度常较严重。
3. 造血系统:多数孕妇可有轻度贫血,多因妊娠期胃酸减低、胃排空延迟致食物中铁的吸收率低引起。但此时血浆量与红细胞数量仍维持正常比例,血清血红蛋白浓度与红细胞比容均低于同周期非孕期妇女。外周血液可有轻度液滞,即轻度的“充血量增多”,但除新生儿外,一般不易被察觉。
4. 泌尿生殖系统:由于盆腔肌肉张力增高,部分孕妇会出现轻度的尿频、尿急,反复的尿路感染;或有腰酸、下腹坠胀感。另外,由于血管扩张,可使下肢、外阴部水肿,以上症状一般在分娩后恢复。 还有一些不常见的症状,如腹泻、皮肤色素沉着增多、四肢麻木、乏力、下肢静脉曲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