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椎管肿瘤能放疗吗?
放射治疗(简称“放疗”)是利用放射线进行治疗的一种方式,通过放射线的照射,破坏肿瘤细胞,达到杀灭肿瘤细胞的目的。 随着对脊索瘤病理生理认识的深入以及影像诊断技术的提高,许多原发于脊柱的脊索瘤在术前即可明确性质并进行分类,绝大多数I、II级脊索瘤可以完全切除,III级脊索瘤也可通过手术部分切除得以明显缓解;另外,对于少数IV级、V级脊索瘤由于恶性程度高,术后往往容易复发,目前多主张联合应用放化疗以延长患者生命或减轻症状[1]。除少局部复发的病例外,多数情况下,即使经多次手术治疗仍然复发的脊索瘤对放射线仍非常敏感,因此对这部分患者往往首选放射治疗。
然而,目前对于儿童椎管内肿瘤是否应当进行放射治疗仍然存在一些争议。有观点认为,儿童椎管内的原发性恶性肿瘤较罕见,且以髓外浆膜层肿瘤(包括脊索瘤和星形细胞瘤等)为多,这类肿瘤对放射线较为敏感,在积极治疗后可以获得较好的疗效;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由于儿童的神经系统处于发育阶段,放射治疗可能会影响神经系统的功能及发育,造成不可逆的损害,甚至引起死亡[2-4]。
那么,究竟应该采取何种治疗方案呢?这取决于具体病例的多种因素,比如肿瘤的性质、部位、大小、年龄及是否有其他并发症等等。一般来说,如果肿瘤体积较小,生长速度不太快,也没有出现严重的压迫和侵蚀症状,可以先密切观察,暂时不予处理;反之,如果出现明显的压迫症状,即使影像学表现尚未达到肿瘤的全切除条件,也应考虑手术切除,术中尽可能多地切除肿瘤组织,术后辅以放射治疗,这样可以获得比较好的效果。
总之,对于儿童椎管肿瘤是否需要进行放射治疗,应综合各种因素加以考量,并尽量由有经验的专业医师来给出建议。在进行任何治疗之前,请务必与医生充分沟通,了解各项治疗的利弊,并积极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