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的节怎么写?
“六·一”国际儿童节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节日,也是全世界人民热爱儿童、同情儿童的节日。1925年8月在法国巴黎召开的世界保护儿童大会,通过了保障世界儿童权利,反对虐杀儿童,争取儿童幸福等决议。
大会通过一项决议建议各国设立儿童节。该决议得到联合国的赞同,于是,4月4日这一国际儿童佳节就此诞生。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国政府都先后制定了保护儿童法令。在社会主义阵营中,苏联最早制定和颁布了《苏联儿童法》;在资本主义世界,美国最先制定了《儿童权利法案》。
这些法律都在不同程度上对全世界的儿童起到了保护作用。 中国政府非常重视保护儿童的权力。早在1930年就颁布了《中华民国新刑法》,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死刑、无期徒刑以及10年以上有期徒刑等刑罚的规定,还设立了少管所,专门收押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新中国成立后, 于1949年12月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罪犯试行条例》,将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单独列为一类。
197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1980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犯人减刑、假释暂行办法》均明确规定,对未成年犯从优待处并且区别对待,以利于他们改过自新。 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涉及少年儿童权益的法律主要有《宪法》、《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等。此外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正在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我国第一部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制定后,时隔14年后,又一次对这部法律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九章七十四条,对原法的条文进行了较全面的修改,并新增了若干条款。例如,增加“社会控制”一章,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原则性规定; 完善学校保护一章,明确学校和家庭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制教育课程等; 新增网络保护一章,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得非法搜查他人住宅和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等内容; 对家庭保护一章进行合并修改,增设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和义务,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未成年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