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祖名为什么只判6个月?
1、2014年7月,北京高院二审宣判认为,涉案大麻系未经提炼的大麻籽,其毒品含量极低且提取过程存在破坏性检验的可能,不足以对人体产生较大危害;而房祖名的违法行为系因吸毒导致神志不清造成的犯罪情节轻微,且系初犯、偶犯等,故一审判决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正确,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简单来说就是,这玩意儿本来毒品成分就不算多(而且是大麻叶不是大麻烟),并且由于提取过程没有彻底,很多毒品成分都流失了,剩下的能检测出来的部分其实非常之低;再一个,就那么点东西,量特别少,就算毒贩子也不至于为了那么点“货”来杀人放火的……所以从事实方面来看,确实可以认定房祖名的行为属于情节显著轻微。 另外需要说的是,对于涉毒案件的量刑,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参考之前类似案例,房祖名本可判处三个月拘留,但由于他具有自首以及毒品含量极低的情节,最高刑是可以减至六个月拘役的——当然这里是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是单独的决定,和本案其他被告人的刑罚并案执行。
2、需要说明的是,虽然本案中其他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明显大于房祖名,但是据报道,他们在贩卖时每次下家仅有十几粒左右,且都是零散出售,这种零星贩毒案件在实务中一般被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即罚款或者拘留十五天以下。因此本案中其他被告人在罪行和主观恶性方面显然要超过房祖名,但是鉴于有前文规定的从轻或者减轻事由,也均受到了较轻的处罚。 而如果像电影里那么夸张,一次交易数公斤,那肯定是要重判的(例如片中周兴瑞卖50克给房祖名就被判了无期徒刑)。
综上,本案各被告人受到什么样的惩处,是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