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作用和副作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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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其实挺不错的,很多人应该都没有想清楚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何在 定义上的区别是显而易见—— “副作用”是指用药过程中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但又是“意料之中”(在药物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的作用; 而“反作用”则是药品说明书中没有明确标注的药物不良反应,即使用药后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通常我们称之为“变态反应”。

那么是不是可以这样记: (ps.如果记不住,可以点赞收藏起来~) 当然,记住定义还不够,还需要了解其发生的原理。否则遇到具体案例的时候还是容易分不清楚。接下来我以常见的止痛药为例,讲解其发生机理,再结合上述的定义来理解两者的区别。

常见止痛药有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其中解热镇痛药的常用药物对乙酰氨基酚和阿司匹林是其代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的典型代表是布洛芬。 这几种药物都具有抑制炎症因子生成、阻断疼痛的信号传递来实现止痛的功效。

不过在实现止痛功效的过程中,这几种药物会产生不同的不良反应。 对乙酰氨基酚和阿司匹林都有产生恶心、呕吐、头痛等不良反应的报道,不过这些都是比较轻微的症状,而且出现率也比较低。 相比之下布洛芬引起的胃肠道不适更为多见,但是一般持续时间不长,且多为轻度。

除了胃肠反应外,长期大剂量服用这些药物还可能引起肾损伤,所以患有肾病或者有肾功能异常的人不宜服用。 如果按照上面所讲的定义来区分,上述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都属于“副作用”的范畴。因为在药理学上,医生在给患者开处方的时候就已经考虑到了药物的副作用,并在药品说明书当中予以注明了。 所以只要服药过程中出现了与疗效相关但又无法预测的不良反应,均可列入“副作用”的范畴。

而“反作用”的发生则需要一些条件。以对乙酰氨基酚为例,该药虽然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进入大脑,但其主要作用部位还是在中枢神经系统以外的部位。只有极少数情况下,才能观察到对乙酰氨基酚在体内引起的“反作用”—— 要使得对乙酰氨基酚能够发挥“反作用”,需要有足够的剂量且长期服用。而其在体内的代谢又具有个体差异性,因此难以制定出具体的剂量给药方案,最终造成“反作用”概率无法预计。

所以说要想达到“反作用”的目的,是需要药物进行“蓄谋已久”的精心策划才有机会实现的,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情况。 看到这里,相信你已经明白两者之间的区别了。副作用是可以预计的,而反作用则很难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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