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怎么上班?

段起祥段起祥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女职工可以向单位申请,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指自婴儿出生起至满1周岁)内,除有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女职工怀孕7个月(单胎,双胞胎需要另外计算)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的算夜班)并且每日劳动时间应当将1个小时的休息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遇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解除条件出现时,劳动(聘用)合同应当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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