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的过程中,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具体需要考虑子女的什么合理开支,比如生活费、学费、春秋游费用、书本费、保险费、兴趣班培训费等?
第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具体要考虑支付一方的月总收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另一方的收入水平、住房情况等。
第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要考虑子女的户籍地、经常居住地、直接抚养方及支付方的住所地、主要收入来源地等。
实践中,抚养费一般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负担的部分,不仅包括金钱给付,还可以包括实物。抚养费可以定期给付,比如每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支付一次;也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