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做药流可以吗?
药流一般在怀孕49天内可以做,但3个月内再做药流是否可行,还要取决于检查结果,如果检查确定是宫内孕且适合药流,那么就可以选择药流。 但如果是怀孕3个月后再想做药流,一般就不建议了。因为此时胎儿已经逐渐成型,胎体较大,血容量增加,子宫体积和重量也逐渐增加,宫颈也被压迫得变短,药物流产的副作用相对也会更明显,对身体的伤害会更大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选择哪种方式终止妊娠,都需要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切不可自行用药或到不正规的诊所实施手术,以免造成继发性不孕或不良妊娠结局。
很多女性对于人流、药流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因此需要格外注意! 人流、药流只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并不能作为常规的避孕方式使用。 人工流产(简称“人流”)是指人工终止妊娠,即在人为条件下停止妊娠。
目前,人流可分为手术流产和药物流产两种方法。 其中,手术流产又分为负压吸引术和钳刮术;而药物流产则主要是通过服用药物的方式杀死胚胎组织使其排出体外,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和程序流产,都会对生殖系统造成一定损伤,导致后期出现月经异常、痛经、盆腔炎等并发症的概率升高。 并且需要注意的是,多次人流或无保护性性生活导致意外妊娠后行人流者,发生子宫内膜异位症的风险更高,今后可能面临患慢性盆腔痛、不孕症的风险。 有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超过1000万人选择人流,其中一半左右为未婚群体[1]。
所以,无论是药流还是人流,都应该避免盲目使用,做好定期复查,以免发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