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强化期几个月?
肺结核的用药原则为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使用抗结核药物。 一般初治患者给予2~3种口服药或注射用抗菌药物(包括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和氨溴索),每日服用1次;复治患者给予4~5种口服药物或注射用杀菌剂治疗,每天早晚各服用一次。以上药物均应连续服用6个月。 在服药期间,患者应定期(每月一次)到医院化验肝功能,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目前我国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抗结核药物的副作用已不太明显,但药物还是有一定毒性的,长期服用对肝肾功能的损伤还是有的,因此需要每个月监测肝功能一次,如药物引起肝损害需及时停药并治疗,否则会引起肝炎甚至更严重的后果。
在服用抗结核药的初期,有些人会出现厌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这在吃药的第一周表现最为突出,这一般属于轻度毒性反应,经过调整药物剂量多可缓解,如果症状持续存在且较重则应考虑停药并寻找其它治疗方案。
在服药的第一个月内,除了观察上述不良反应外,还应密切注意药物是否存在过敏反应,如果出现皮肤红肿、皮疹、瘙痒等症状应即刻停药并及时就诊。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不能自行减量或停药,以防造成耐药感染,给治疗和预后带来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