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只能做引产吗?
孕4个月需要做手术,可以选择流产(妊娠12周以内)或引产(妊娠12周至28周)。如果选择流产,可以在门诊进行;但如果选择引产,则需要住院。 引产是指妊娠中晚期采取人工方法诱发子宫收缩,排出胎儿及附属物的过程,是产科重要的急救手段之一。
由于妊娠中晚期的引产常需宫腔操作,一旦操作不当可出现出血、感染等并发症,严重时可能发生失血性休克和感染中毒性休克,威胁生命。只有在妊娠中期出现了不适宜继续妊娠的情况,才需要引产。 在妊娠中期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引产:
1.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畸形,如严重脑积水、开放性脊柱裂等,此时继续妊娠可能危及母子生命安全;
2.妊娠晚期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其他妊娠期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重度贫血等,如果不终止妊娠,有可能威胁孕妇健康;
3.超声检查提示胎儿存在明显结构异常,如严重的膈疝、腹腔脏器异位、肢体畸形等情况,若继续妊娠可能产生严重后果;
4.孕妇对本人所怀胎儿的性别一直存在疑虑,经遗传咨询后医生认为有必要中止妊娠时;
5.凡发现妊娠母亲患有不宜保留胎儿的疾病且不宜终止妊娠者,应劝其引产。 但并非所有出现以上情况的妊娠中期患者都需要引产。因为处理的原则在于保证母婴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维持妊娠。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并不等于必须引产,是否引产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总之,为了减少伤害,建议大家在孕早期做好备孕工作。